当时,宋子文当然不会甘心这种失败。
于是在辞去财政部长之后,宋子文便采取另一种形式来实现他的计划。他决定组织中国建设银公司,以作为中外联合投资公司。他希望这一新型的企业能引进西方资本和技术,并与中国资本结合成立众多的合营公司。对此日本继续反对,1934年5月5日,日本驻南京领事表示反对英美等国加入该公司。后来,建设银公司虽然获得了外国贷款,但其资本却只有中国人认股。
1934年5月31日,在宋子文眼里应该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
中国建设银公司在宋子文的多方努力下,正式挂牌成立。当时参加庆典的有不少来自南京和上海的重要头面人物,包括宋子文、孔祥熙和宋子良,以及财政部官员徐堪、吴启鼎、谢作楷和邹梅初,还有银行家张嘉、胡宪、徐新、周作民、钱永铭、贝祖治、陈光甫等人。
宋子文亲自剪彩,一时鞭炮齐鸣,热热闹闹。
典礼仪式上,宋子文首先讲了话。他介绍说,该公司纯系私营商业公司;主旨在调查了解备工商企业的财富情况,倘属可行,则可办理中外资金进行单独或联合投资事项;并代表投资者利益,注意该企业的发展。该公司业务不受资金限制,公司并非投资信托公司,而是为中外资金对适合投资的工商企业进行金融互助。该公司资本定为1000万元,共100万股,每股10元。与会人士先行购买50万元作为该公司的基本金。
会后,公司委托上海17家银行募集资金。
4天后,宋子文在第一次股东会上说,1000万元资金已经全部认足。第一次股东会议是1934年6月4日召开的,当时投票权只限于千股或千股以上的股东,孔祥熙当选为董事长;孔祥熙、宋子文和贝祖治当选为执行董事并执掌公司全权。股东大会,任命宋子良为总经理,并选出21位董事和7位监事。
当时明眼人不难看出,这家公司虽然自称“纯系私营商业公司”,事实上,其所仰仗的仍是它的发起人和南京政府的关系。有了这些关系,何愁发财不成!当时和该公司有联系的重要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四明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后来都归南京政府控制。这样,照顾该公司做生意的政府官员、公司股东和公司的经理们,基本上是同一网络上的人。因此该公司一成立就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
后来南京政府利用中国建设银公司,从政府系统本身借款。当时财政部想要从政府控制的大银行借款时,就找建设银公司,由公司组成银行团筹措款项。如1937年2月,该公司贷给财政部6000万元,财政部则以印花、卷烟和酒三税作担保。而待该公司没有资金时,便从有股东关系的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央银行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借来。当时作为财政部长的孔祥熙,通过私营企业建设银公司做中间人,从他所控制的政府银行得到借款。然而,孔祥熙也正是这家私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主要股东。
由于当时政企不分,该公司得到政府关照,于是效益看好,资产迅速增加。公司成立时只是1000万元资本,但一年后即1936年的6月就扩张到1亿元以上。这1亿多元的数字中,约有9000万元是代表银行团放出的贷款。于是,该公司1936年纯利为190万元,其盈利额度相当于资本额的20%。
本来,该公司成立初衷,在于引进外资,可是后来在这方面却没能如意。由于日本的反对和当时国内形势不稳,致使国外投资者不多。最初,宋子文曾和两个英国公司,即汇丰银行和中英银公司进行谈判并于1936年达成协议,由他们和中国建设银公司共同贷款1600万元,修通沪杭甫铁路。1937年宋子文又和英国公司接洽两笔借款,一笔用于修建广州至梅县的铁路,一笔修建浦口至襄阳的铁路。可惜这两项投资方在开始商谈阶段,即因“卢沟桥事变”发生而中止。
由于吸收外资受阻,后来中国建设银公司的性质也便发生了变化。
也就在这个时候,宋子文采取了行政干预手段。
那天,宋子文一个电话,就把时任建设银公司总经理的弟弟宋子良召来,兄弟二人开始进行筹划。
“公司要发展,我看必须要紧密配合全国经济委员会活动。不然难免山穷水尽。”
“我听大哥的。怎么办请大哥直言就是。”宋子良道。
“我所说的活动,是指配合经济委员会江西办事处和西安办事处进行活动。南京政府原来在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势力很弱,成立办事处可以扩张在这两个地区的势力,同时壮大建设银公司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