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仆实在佩服自己‘千娇百媚’的主人。
他服侍劳伦斯先生有些年头了。从女主人还在时,几乎是眼睁睁看着主人一点点耕耘出偌大的事业——也许比起伦敦的贵人们算不上‘大’,可这也不容易了,是不是?
他打心眼里佩服劳伦斯先生的能耐,他似乎和谁都能成为朋友。
“可是,我还是有些不明白,老爷。”
抵达伦敦,双方自然要分别。
戴夫·劳伦斯还有数不清的工作要忙,他一年四季都闲不下来,堪比教会里的神灵石膏像面对稀奇古怪的愿望。
“你总有问题,约翰。”
劳伦斯被马车摇晃的昏昏欲睡。
只要到了伦敦,路面一准就‘特色’起来——这座城市的道路和他一样,一年四季都修不完,尤其是串联西区东区的那条。
“我得时刻学习您身上的优点,恐怕一辈子都要提问了。”男仆即便得准,将屁股放在座位上,也只战战兢兢放了半块。
这是所有老道仆人的经验——当主人告诉你可以吃的时候,你最好只抿一小口;当主人告诉你可以抿一小口的时候,你最好先大张旗鼓地忙活几下手头的工作;当主人告诉你快去工作的时候…
说真的,主人能这样对你讲上几次话,你还没有滚蛋,只可能两种原因:
要么你是个女仆,主人是位先生。要么,你妻子也在宅子里干活。
老男仆精通‘服侍之道’,虽然这技巧在戴夫·劳伦斯眼中一览无遗——当然,一览无遗也是技巧的一部分。
你得时刻让主人清楚你在想什么,干什么。
“人越老越会奉承,约翰,你儿子又把谁的肚子搞大了?”
劳伦斯倚着软枕,用指头拨开窗帘,深深打了个到胃里的哈欠。
摇晃。
摇晃。
坑坑洼洼的路面摇篮一样晃着,让每一个马车上的钱口袋想起襁褓里的日子——没有人有襁褓里的记忆,可没有人不怀念那段时光,真奇妙。
当然,从窗缝里钻进来的、街上的屎尿味就不怎么好了。
这不像襁褓里的气味。
倒像再往前,落户襁褓之前的气味。
劳伦斯醒了醒神,把窗户关牢,拨准销子。
“当然没有!老爷,我上次可狠狠揍了他…腿几乎都打断了…”老男仆抹了把泪,试图把脸弄得像个守贞多年的寡妇的衬裤。
“你瞧,你还是在我身上学到了点东西——‘几乎’,”劳伦斯搓了搓脸,借着点燃的烛火,重新翻开橡木桌板上的文件:“‘几乎’的意思就是,差远了,对不对。”
男仆讪笑。
“哎呀…老爷…谁能骗得过您…”
“教你儿子管好自己的小橡子,约翰。伦敦到处都是我招惹不起的,但凡他再有些魅力,冒犯了哪一家的小姐——”
老男仆拍着心口保证,说大儿子近日勤勤恳恳,受过教训后,乖巧的和一个油漆匠的女儿谈婚论嫁,马上就要有着落了。
“希望如此,约翰。不过我倒也清楚,你那蠢孩子毕竟不像之前那三位先生一样有魅力——你的女儿呢?”
他一边翻看着文件,一边同仆人嘘寒问暖,谈起对方的家眷来。
老约翰的儿子曾受过劳伦斯的大恩,小女儿也因对方才能进入那所女校——虽然算不得什么好学校,可对于老约翰的身份来说,儿女的前途已经让他无法再满足了。
他的下一代,不会再是仆人。
等等。
等一下。
约翰忽然将之前错过的话题扯了回来,在脑袋里又细细琢磨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