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她疯了一样跟那个男的撕·扯起来,口中什么难听就骂什么。
那男的也不甘示弱,口口声声为自己喊冤:“谁知道她是你妹妹啊!再说是你妹妹怎么了?!她是自愿跟我上车的,我可没强迫她!”
“强迫没强迫,我们还得问当事人,都先带回去吧。”
最终,带头的警察叔叔下了命令,拍照取证之后,那个男人、我、还有报案人李玟一同被带回了派出所。
从头至尾,我一直就处于醉酒的状态,李玟帮我穿好了衣服,把我背上车,然后带着我去了派出所。
做笔录的时候,我咬定了自己当时处于深度醉酒状态,几乎不省人事,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他,甚至都不知道他对我干了什么。
通过残留物化验,确定了男人和我发生过关系。我咬定自己当时并不清醒,也没有自愿和他发生关系的,是他将我劫持进车里,对我实行了……。
李玟对其余的事实进行了补充,当时我们都喝了酒,一起回家的路上,她前去小卖部买水,让我在原地等着她,结果买水回来,却发现我不知去向,于是才报了警。
实际上,那段时间,她只是把那辆没有拍照的破车找地方扔了,以免自己要接受酒后驾车的处罚。
还好,警方的注意力都在这边的强?奸案上,李玟的担心倒无关紧要。不过,我还是很佩服她,凡事都能想得特别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