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旭骞腾出一只大手,将她的两只小手轻轻桎梏,低下头,俊逸的鼻轻抵她的,不难感受到他急促的呼吸,连嗓音都变得粗噶低哑,“筝筝,今晚留在我的房里,好吗?”
他朝她发出最直接的邀请!
“旭骞……”
“筝筝,给我,可以吗?”温旭骞松开她的小手,重新压下她,温柔地亲吻着她的脸颊,“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你知道我有多么想要得到你……”
“你……冷静些……”洛筝吓得有点不敢动,她当然知道温旭骞不会强来,也知道他一直很心疼她,可是,再温柔的男人在这个时候也是危险的,她只能放轻声音,温柔说道:“我们不是已经说好了吗?”
“我知道你想将最美好的时刻留在新婚之夜,可是……”温旭骞的呼吸低重,尤其是身下的女人柔软得像是面团一样。
“筝筝,你是我今生唯一想要的女人,我爱你,而且想要跟你携手一辈子,你迟早是我的,不是吗?”
“既然如此,你就不愿意再多等吗?”洛筝温柔如水地看着他,轻声说道。
“我已经等了快四年了,筝筝,你不能这么残忍。”温旭骞执起她的手指,惩罚性地咬了她一下,看着她娇声呼痛的样子,他脸上更是春情泛滥。
“旭骞,如果你真心爱我,就应该尊重我。”
温旭骞重重地吸了口气,借此想要舒缓一下自己紧绷的身体,却抵不过她的芳香,将整张脸埋在她的发丝间,在她耳边厮磨道:“筝筝,拿下这项合作后,就嫁给我,好不好?”
“男人不是一向认为婚姻是坟墓吗?”洛筝动容地看着他,轻柔的表情中带着一丝俏皮。在他面前,她一直都不会伪装。
“在我认为,婚姻是天堂。”温旭骞轻啄她的樱唇,“因为我爱你,因为我已经等不及了,我要你成为我的,彻彻底底是属于我的女人。”
“旭骞……”洛筝心泛感动,将头埋入他的怀里,今生今世能被这样体贴的男人爱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她时常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幸运的,可是遇上旭骞之后,她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是的,他爱她,所以才会这么坚持她的坚持,这种男人,怎教她不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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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马场,一望无尽的跑马地,尽是名贵马种。
一匹雪白色的马匹牵出,洛筝头戴骑士头盔,身着白色的防护背心,手套也是同系白色,马裤马靴同搭,利落之下尽显帅气十足。
全球大约有300多个马种,其中最著名的三个品系是汗血马、纯血马和阿拉伯马。
跑马场上,只有一匹骏马在乘风奔驰,这匹马便是拥有之人皆为王室豪门,血统纯正,堪称世界上最美的马,阿拉伯马。
这原本是生活在中东沙漠中的马匹,却以不可思议的血统发展程度影响了整个马的世界,也一跃成为身价最高的马匹,被全球的王室豪门所青睐。
偌大个马场,苍尧策马奔腾,他只是身着黑色马服,没有带头盔,不难看出他早已是精通马术和深爱冒险的男人。
他的伟岸身影与胯下的健硕的马匹相得益彰,这完全是一种能够唤起男人内心深处潜藏的自信和野性的运动,而这种感觉是驾驭汽车时无法体味的。
“洛小姐,今天苍尧先生包下了整个马场,您看……要不您到场外的野马地去跑马可以吗?”马场管理员一脸为难地看着洛筝,远处的男人是他们这里的顶级会员,他可不敢轻易得罪。
洛筝微微眯起灵眸,阳光打在她细致的肌肤上,与她一身美丽的白色骑装结合得更加美轮美奂,闻言后,她轻轻一笑,“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为难的,如果苍尧先生怪罪下来,我会承担一切!”
“这……”
“嘶——”远处的马匹扬起豪迈的嘶叫。
只见苍尧勒住了马匹,潇洒地将头转向入口处的位置,他,高高地骑在马背之上,昂藏鹰雅的身躯几乎能够遮挡大片阳光。
洛筝的心跟着轻漾一下,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确有令人痴迷的条件!就正如此时此刻,他倨傲狂狷地如同战国时代的帝王一样,稳稳地骑于马背之上,举手投足间有着令人不容违逆的权威之气。
只不过——
洛筝也敏感注意到,他将视线落向了这边,一贯邪魅的薄唇似乎也勾了勾,有着明显的玩味……
她咬了咬唇,挑衅地也将头盔扔给了管理员,一个利落地翻身上马,一个策马——
“驾——”
白色的马匹如同闪电一样朝着远处的男人奔腾而去,如英姿飒爽的巾帼红颜,而后一勒马,顶着男人兴味十足的眼神停了下来。
“苍尧先生今天好清闲。”纵使骑在马背上,她也觉得他像是高高在上的王,也难怪,他胯下的马匹是著名的拿冠名马,四肢健硕,身形高大,也只有像他这种强势的男人才能驾驭这匹马。
苍尧拍了拍马头,薄唇微勾漂亮的弧度,“我今天的确很清闲,不过洛小姐看上去并不是个清闲的人,为了能够查到我的行踪,想必也浪费了洛小姐不少精力。”
洛筝的眸底泛起一丝尴尬,下一刻扬起一贯自然美丽的笑靥,直截了当说道:“苍尧先生是聪明人,也自然明白我这么做的目的。没错,我还是要争取与您公司合作的机会!”
苍尧爽朗大笑,阳光下尽显男性硬朗,再看向洛筝时,发出了似真似假的邀请——
“想要合作?好,那就看看你的骑术如何了!”说完,他一个策马,马匹疾速跃跑而远。
洛筝见状,眸光一紧,扬起缰绳——
“驾——”白色马匹紧跟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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