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当然是因为,知道曹俊的音乐才华,虽然一直以来,曹俊发行的基本都是华国歌,但也是发表过一首泡菜国歌曲并且给金太妍写过一首美丽国歌曲。
这两首歌曲,泡菜国歌曲在亚洲也是小火,美丽国歌曲也是有不少美国人喜欢,虽然不算火,但只是缺少宣传。
这再配合曹俊自身在华国歌曲展现的才华,他们自然是知道曹俊是一个潜力股。
再者说,就算后面曹俊在世界或者亚洲没有展现出在华国的才华,但曹俊这现在在亚洲也蛮火,稍微用点力,拍也是能推成亚洲巨星的,这种情况下,谁也都愿意拿下曹俊。
不过,曹俊暂时可没有打算卖掉这个,毕竟,别的不说,现在自己在世界乐坛就是个小透明,现在卖,肯定分成比例不高。
因此,就告诉谭飞,让他告诉索尼音乐娱乐公司的人,自己暂时没有考虑这个,目前就想先发张专辑试试水,然后问问他们发行和大力宣传多少钱,给个发行和宣传计划。
当然,曹俊也知道,以后肯定还是得搞这个的,毕竟,国外如果只是小打小闹,一直单打独斗花钱找这些巨头公司发行和宣传没问题,但一但有起势的模样,如果不把国外的利润交出去点肯定不行。
必须得有保驾护航的,但第一张专辑发行就没有必要了,先找个态度好的,回头如果宣传的好,倒是可以考虑以后自己的发行以及国外代言行程啥的都交给他们。
当然了,真签约,也不代表要听他们的,这只是国外行程和专辑发行啥的签约。
合同一般就是比如一年或者两年必须要发行一张国外专辑,然后代言行程啥的他们会去搞,搞好给曹俊,曹俊自己看接那个,然后他们拿点抽成,和国内的经济合约有不同,自由很多。
这就好比,现在还在EXO的张一兴,他现在也不在泡菜国发展,在华国发展,合同也还在SM,但是在华国,就有代理他国内活动的经纪公司,管是管不到他的,主要就是帮助他争资源,然后拿提成。
包括以前闯美丽国的李莲节周润法,也都是有着这个的。
这个没有到达一定资本是任何明星都必须得签的,毕竟换位思考,你都不给我点利润,你上来争抢本属于我的蛋糕,我不搞你合适吗?
总之就是这么一回事,就不多说了。
而这时在挂断电话以后,曹俊看版权已经注册好,想知道尽快先把歌曲都录制好,到时候一但和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商谈好,就可以直接开始搞发行的事了,于是就直接下楼去附近的录音棚录歌了。
曹俊的唱功和音色,都是顶级,状态现在也非常好,因此,一下午时间,就录制好了三首歌。
来到第二天,曹俊啥也没干,继续去录起歌,顺带着把昨天录制好的两首歌发给谭飞,让他拿去给巨头公司的人听。
而索尼音乐娱乐公司,在听了曹俊的霓虹歌曲和美丽国歌曲以后惊为天人,更是想签约曹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