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膝盖使劲碰了碰他腿。
女孩观察了我们一会儿,友善地眨眨眼:“我说,如果你们晚上没什么消磨时间好去处,我可以推荐一个地方——保证你们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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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说去没个完,美人就是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闭嘴,是不是?”
赶跑了几个前来搭讪女巫后,西弗勒斯愤怒地作出如上评价,顺便对站在吧台后面好奇打量我们酒保投掷了一枚愤怒眼镖;我担心地跟着瞥了一眼,发现那小个子男人竟然比我想象更坚强——他没有被这样强力瞪视击倒,而是稳稳站在原地,尽管看上去更像是被钉住了。
“我告诉过你酒吧绝对不是挖掘历史好地方,哪怕这儿是个所谓炼金术俱乐部。”我低声回答,“谁知道在星巴克碰见那个女孩子竟能看出你是个巫师呢?”
西弗勒斯冷哼一声。“问题在于我们怎么没看出来她是个女巫。可见这真是个值得同情家,传统就跟秋后树叶一样寥落无几。”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转头望向正在角落里投掷魔法带牙飞碟几个男巫——他们无一例外都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
说真,美巫师们长袍都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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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弗勒斯紧紧握着魔杖,用冲刺般步伐快速走在人行道上;我跟在他背后,浑身发颤地憋着笑。
就在五分钟前,当他用手里魔杖指向突然从yi-n暗街角冲出来想要打劫我们一伙小混混时,对方表现可没我这么礼貌——他们全都捧腹大笑,上气不接下气地高声叫嚷“这个哥特族傻瓜!”“看啊,他还晃着那棍子!”,直到西弗勒斯用昏迷咒把他们全部击倒在地,然后双脚从他们身上狠狠碾过去。
……
一直走到酒店前面街口,西弗勒斯才从愤怒喘息里稍微平复下来:“什么是哥特族?我跟中世纪有什么关系?”
“噗——”
我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声音,索xi_ng把脸埋到西弗勒斯肩上,抱着他放声狂笑起来,好一会儿才再度能开口说话。
“因为你今晚穿了长袍。”我揉着肚子虚弱地说,“你看,一个夜里走在大街上、从头到脚裹着黑袍子男人,怎么看怎么像某种亚文化族群。”我没有指出西弗勒斯漆黑长发、苍白脸色和独特步态更能强化这种印象。
西弗勒斯皱着眉想了一会儿:“就像嬉皮士?”
“哎呀,你居然知道嬉皮士!”我惊叹着点头,“就是这么回事。然后你又拿出了——咳,一根木棍——他们就更加确信你是个……呃,对巫术有喜好狂热哥特中毒者。”而且是陷入臆想难以自拔那一类。
“哼,愚蠢麻瓜。”西弗勒斯把他魔杖挥得嗖嗖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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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旅行结束后,我们仍然用门钥匙返回伦敦,通过公用壁炉回到了蜘蛛尾巷。一进屋,西弗勒斯就把自己重重砸到客厅沙发上,用魔杖唤出杜松子酒和空杯子,惬意地啜饮起来。
我微笑着放下行李:“你简直就像回到天堂了。”
“说天堂未免过誉,但比起纽约那个人间地狱,这里确实是极乐之地。”西弗勒斯往后靠在沙发上,满足地叹了一口气,懒洋洋地拖着长腔,“某些人对旅游热衷真是令人费解。”
“虽然在我心里城市景观比不上自然风光,但总有值得一看之处,我不过是趁着你公务之便……等等。”我瞪大了眼睛,“西弗勒斯,你到底为什么同意参加那个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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