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被抽得高高鼓起了一条红紫淤痕,足足有一尺多长,皮也破了些,沾了水就疼。
这时候,有一个挺拔的身影,穿着一身劲装走了进来。
那人身量极高,一下子衬得满屋子的男人都娇小了起来。
一张白玉般的俊脸上带着箭翎擦伤的血痕,眉宇之间尽是挥散不去的戾气,和他才十九岁的年龄极不相符。
薄薄的唇紧抿着,周身的那种淡淡杀气让人根本不敢把他的绝世容貌和女人挂上钩。
“听说你这欢云楼与旁的地方不同,想来不会让我失望。”
顾小将军重重把剑放在桌子上,扯了一下嘴角,却未显笑意。
方才那些议论着他容貌的那些猥琐男人,此时没有一个敢正眼看他。
顾知礼察觉到旁的地方似乎还有人在打量他,于是锋利的目光朝上看去——
四目相对。
那个只穿着里衣的小小身子抖了一下,慌乱地把手中像抹布一样的东西掉在了地上,又赶紧捡起来,飞速地跑到了屋子里把门关上。
朝歌靠在门框上喘着粗气。
是他。
居然是他。
七年前,自己拼尽全力扛到路口,那个浑身是血的少年。
他怎么会不记得,如果不是为了救那个少年,自己的钱也不会全都被黑心郎中骗了去。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那少年肯定是已经死了,所以心里格外愧疚,甚至总是梦见他痛苦皱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