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洲之所以要把孙娟叫上自己的车,因为他要向孙娟推荐一个人。听胡洲这么一说,所介绍的人和他一个姓,吴昊马上就知道是谁了。
胡洲有个女儿,一直跟着老婆在m国生活。是在初中的时候,就过去了,也正是因为与老婆的长期分居,所以,才导致胡洲与老婆两个人离婚的。据说胡的老婆也是一等一的大美女,原来省歌舞团的台柱子,比胡洲小上十来岁呢。
可能是长年在m国,加之两个人又不能见面,而且女人原来在歌舞团的一位男同事,也去了美国。据说,当年这位男同事,苦苦的追求过对方,如果不是胡洲的出现,也许现在两个人已经成为夫妻了呢。
所以,一来二去的,胡洲的老婆,就动了离婚的念头。
胡洲是个开明的人,并没有为难对方,毕竟替自己养着女儿呢。所以,对方一提出来离婚,胡洲马上把手续给了对方。
女儿胡小兰遗传了父亲的聪明,没有辜负了父亲的希望,考上了哈佛大学的商学院。
说起来,在美国教育界有这么一个说法:哈佛大学,绝对可以称之为是全美所有大学中的一项王冠,而王冠上那夺人眼目的宝珠,就是哈佛商学院了。
对于这个学校,吴昊还是十分了解的,在部队的时候,因为需要,所以,对m国著名的学府,都进行过专门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