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打坐中地高奇忽然眉头一动,察觉到了什么,开始缓缓收功,周身水雾立马溃散溅了一地,却又瞬间化为灵气蒸发无形。过了一会,只听庙门吱呀声中,有一人推门进来。看见他坐在正殿地上,诧异道:“喂,你是什么人?”
高奇抬首看去,见一六十许岁老汉,脸上皮肤皱结黝黑,斜披着件狼尾披肩,手握一柄猎叉,原来是个老猎人。便随口答道:“我是过路的,在此歇歇脚。老丈你呢?”
“路人?嗯,我是附近的村民,刚从山里打猎回来,也是到此歇一歇,再回去吃晚饭的。”对方丝毫不怀疑自己所言,口中说着,走进正殿。将猎叉往墙边一靠,坐在了他身边。脸上露出了慈爱长者的笑容,掏出粮袋里地干肉和一小葫芦酒递过来,说道:“小哥面相好善,老汉我看你挺喜欢的。来,吃喝一口。”
高奇刚打坐完毕,体内灵气充沛,一点也不饿,便推谢了。老猎人倒是个自来熟的性格,很是热情,非得劝他喝点酒。最后推不过,只得喝了一口。这酒是农家自酿的,口味非常差劲,除了辛辣还有一些酸味,不过他以前也喝惯了劣酒,也就没有说什么的把酒葫芦递还。始终面色淡然,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
来时的路上,高奇心细,见四野里地势平坦,土壤也不干燥。分明有许多田埂,而田里却蒿草丛生,庄稼全无。便问老猎人道:“老丈,我看这儿土地很适合种植农作物,为何附近地村民却把田地荒在那呢?”
“看小哥像内地来的,你有所不知。我们这乾州再往南,便是边界省会交州了。如今这年月,兵荒马乱的,帝国却还想往南扩张,那边本来人口就少,常年打仗兵力更加短缺,抓穷苦人家的劳动力做壮丁都抓到我们这了,哪还有人种地。”老猎人没想到他会问这个,看了他一眼。似乎牵动了什么心事,仰脖子把葫芦中剩余之酒一口喝干,才又说道:“我女儿女婿,却是因交不起免役税,被抓去打仗修城了。这一去,那么多年都没回来过,定是客死他乡了,可怜只剩下老汉我与孙子两人相依为命。”本是兴致勃勃的他,而说到伤心处,把脸转过一边,抬手抹了抹眼泪。
他唯一的儿子,在八年前就被拉走打仗了,儿媳也被拉去修城池。按时间算,应是蒙廷儿帝国南方各州,对得得鲁骑兵最后抵抗的时候。
见他说的凄惨,高奇也觉有些尴尬,便岔开了话题,随意问些有关此地风俗民情之事。
交谈之下,逐渐知道因此地山石为土黄色,纹理美观细致,颇为富人喜爱。村民们靠山吃山,主要生计便是采石贩卖,村子也名为黄石村。当然那是以前了,现在因为兵乱,村子早空了。老猎人姓焦,别人都叫他焦汉三,却不干山石营生,一辈子只以打猎为生。他老伴死的早,加之性格孤僻,并不喜欢住在村里。故而将祖屋留给儿子,自己在山脚下建了所石屋居住,却也因此幸运地躲过了官府拉壮丁。仗着身子健朗,平常还能独自入山个三五日,打些獐子、狐狸等小兽,倒也够吃穿使用。而熊、狼等猛兽,只能由多人围捕才能捕获。
过了一会,深秋的太阳落得很快,转眼周围暗了下来。老猎人拍拍衣上灰尘站起,说道:“这殿内夜间寒冷,小哥若是在此过夜,怕是非得冻坏不可。而且附近是有一股山贼的,他们每抢了过往客商,便要到此山神庙内分赃呢。小哥若是恰好撞见,可要性命难保。”说完,力邀高奇去自己家过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