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四人是一起的,服务生将她们领到吧台的角落边上。
这里刚好有四个位置。
落座后的裴有容马上接到了服务生递来的菜单,上面不仅有今天她们套餐内的菜品,也有可供客人追加的单品,类似甜品饮料这些也有。
稍微扫了一眼,裴有容便知道两位EVERGLOW的成员今天是打算大出血。
因为菜单里有关牛肉的料理是清一色的高级牛肉。
虽然自己不乏大手大脚花钱的时候,但那却不意味着裴有容就不把钱当钱了。
平日里她主动支出的各项花费,她都会一一记录在账本上,以防哪一天出现了信用卡都要被刷爆了却还没有意识到的情况。
尽管出现这种情况概率几乎为零。
就目前来讲,裴有容的赚钱效率是大大超过了她的花费能力。
别忘了她可是一个音乐制作人呢——虽然裴有容自己不认为她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制作人。
但实际上她的版权收入已经让许多在这行做了许久的前辈们感到汗颜。
在韩国,音乐版权主要由多个要素构成,其中包括词曲版权、录音版权、表演权等。
其中词曲版权是音乐版权的核心部分之一。
词曲作者通过创作歌词和旋律,赋予了音乐作品最初的艺术价值,他们有权决定作品的使用方式、授权给谁使用以及获得相应的报酬。
而韩国又是一个娱乐业特别发达的国家,这里的词曲作者通常会将版权授权给音乐制作公司或唱片公司,以便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和推广。
录音版权则是指对音乐作品的录制版本所享有的权利。
唱片公司在录制音乐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拥有录音版权。
这包括对录音制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公开传播等权利。录音版权的所有者可以通过与其他平台合作,将录音制品授权给数字音乐平台、电台等,获取收益。
表演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
歌手、乐队等表演者通过现场演唱或录制表演,将音乐作品呈现给观众,他们有权控制自己表演的传播和使用,例如在电视节目、网络直播中表演的授权等。
而表演权的收益通常来自于演出的报酬以及相关的版权授权费用。
总的来讲,就是——
词曲作者享有词曲版权。
唱片公司享有录音版权。
歌手享有表演权。
以上是韩国音乐版权的分配机制,接下来简单概括一下韩国音乐版权的分配比例。
第一:词曲作者通常获得版权费的10%,作词和作曲者各占一半。
第二:唱片公司获得44%的版权费,其中35%以上用于支付制作人费用,剩余9%以内的部分用于公司运营和其他费用。
第三:原唱歌手获得6%的版权费。
最后:音乐服务平台获得剩下的40%的版权费,像之前经常提到的melon、bugs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