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身,见她一双眼睛哭得通红,若这般出去,被人瞧见了,还不定怎么说道呢。心头一软,执了手,转到棚子边上。棚子挨着墙,一眼望去,三面皆无遮挡,若有人来,早早就能瞧见。
“想必你早就听人提过我的事了吧?”郑嫂子凄然一笑。
丁春花一面摇头一面道:“这倒是没人提过。我也只来了两日,和谁都不熟悉。”
郑嫂子别过脸,眼睛看向远处,轻声道:“我听公婆提过,你只在这儿待上月余。且你是个能干的,自个手里有赚钱的本事,不像我,出了事,只能随便给指了人嫁了。连离开的勇气都没有。”
丁春花只得笑笑,这话让她怎么接?没头没脑的,再者,她也不想掺和进这些事。原本想着只带眼睛不带嘴的,就刚才一时起了恻隐之心,多说了一句,也不知现在走行不行。
郑嫂子原本也没打算听她说什么,明哲保身的道理她还是懂的,反正她也只是寻个人说说话。庄子上的人不好说太多,眼下来了个外人,且不过月余就走了,再不会有什么干系,更不是本地人,倒不担心会传出什么话来。
这样想着,她又开口继续说,这回说的却是自个的经历。事情过了有一年之久,此刻说来,却像是过了十年八年般久远,透着股不真实感。
末了,她自嘲笑道:“丁姑娘,我这也是实在憋得狠了。每日里想着这些事,就像包着一团火似的,若不找个人说说,怕是自个都要被烧着了。我今儿也就是这么一说,你一听,等出了这园子,就当我从没说过,你也没听过,可好?”
“自然。我只不过是来看木耳的,凑巧遇上了,说句话就分开了。”
听到她如此说,丁春花倒出了口气,实在是她也不想听这些,罢了,全当自个是个闷嘴葫芦吧。
郑嫂子见她如此,也松口气,希望自个真没看错人。接着宛然一笑,道:“那我先回了。”
被迫当了半个时辰没嘴的葫芦,丁春花早巴不得人赶紧走,她也好回去。只刚才那么会功夫,她就跟做贼似的,耳朵里听着,嘴里支应着,眼睛还得盯着花园子的入口,就怕这时候进来个人。
好容易回到屋子里,坐到桌前,刚想拿起笔做记录,又想起郑嫂子说的那番话。
依她所言,这世道对女子自是不公的,甭管那件事是真是假,这后果都是由个弱女子担了。至于始作俑者,不管是那家子的妻还是妾,纵使同为女子,下起黑手来却也毫不手软。而二人争夺的目标,那名男子,却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就像自个是那刚下的初雪,不染一丝尘埃。
可真的如此吗?
她摇摇头,纵使自个两辈子都没成过婚,也没什么恋爱经验,对这些也是不信的。想至此,她又想起下晌要来的那云家二少爷,想来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还是如吴婆子所说,远着些好。
又一想,自己以后是不是也会有一天面临这种局面?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小老百姓,还是个身无分文的,想找点事不是跟碾死只蚂蚁一般。那到那时又该如何呢?
原本她还想着早些攒钱,好买个院子早日搬出去。可眼下这桩桩件件,却由不得她多想。
世道艰难,对女子尤为如此。就不提安身立命,只原主那一家子,从丁大郎到杜氏,还有丁老汉那些人,哪个又是善茬子?现下自己身上无利可图,若真买了院子,岂不是都要缠上来?
再有,原主的户帖也还在丁家,纵使丁大郎把她赶了出来,可打断骨头连着筋,在世人看来,两人就是兄妹。别看她出来时人都一副打抱不平样,可若真的自个买了房,不许丁大郎上门,到那时,又得轮到她被人说了。
这样想来,她油然而生一种挫败感,想自个忙活这些个又是为了什么?为了把这一切拱手让人吗?还是同这时代的其他人一般?嫁了人了事?
只她还不及细想,就被吴婆子着人喊了出去。
原是下田地的男人都回来了,得赶紧给人做饭,因还要准备府上人的饭食,又要紧着做午饭,颇有些忙不过来。吴婆子这才想起让她来搭把手。
其实,在丁春花看来,若她一直在厨房,倒不必太过担心,那云家二少爷还能亲自上厨房来找吃的不成?指定是派个小厮或书童来的,想要碰上还挺难的。
如前世那小说中写的,让个厨娘去送饭送菜,这种事在大户人家是肯定不会出现的。人家自有贴身的小厮丫鬟,怎么能让个厨娘杵到跟前?君子远庖厨,这种烟熏火燎的地方,贵公子也不会踏足。
所以,她就只管踏踏实实在这儿干活。让摘菜就摘菜,让烧火就烧火。
郑嫂子也在厨上帮忙,见她过来,递过笸箩,坐一处摘起菜来。
过了一会,院中吵吵嚷嚷地来了许多人,都是今日去地里争水的汉子,现在正坐一处说起争水的事。